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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晓等郑念走后,才想,自己可以不在乎钱这王八蛋,但,这东西,当然是越多越好啊。这个叫郑念的女人一家子没好人,自己就算是算计她们也不会遭天谴,自己这算是替天行道,惩恶扬善!

如果从恶人身上拔毛,改善自己和家人的生活,这无可厚非吧。在孙晓简单的是非观念里,他是这么想的。他也是准备就这么做的。

他把他的想法和处境都给母亲和姐姐说了一遍。这会儿正是秋收刚完了,母亲冯爱芝和姐姐孙午在城里一家饭店里给人帮工,一个当服务生,一个在后厨里刷碗。

母亲和姐姐这两个女人是这个世界是最伟大的女性。她们用自己的身躯为自己遮挡出一片幸福的晴空。现在,他也这么大了。应该是他站起来为母亲和姐姐遮挡风雨了。

冯爱芝是一个特别喜欢读书的女人。孩子们的课本,还有慈善机构捐助到村子里来的物资里有一些报刊和杂志,她听到村委会里的大喇叭里让大家根据需要去领回来一些城里人捐助的衣物吃食等。别人都挑着大件的值钱的挡寒的大牌子的衣服鞋子,是的,别小看这个村子里的人们,虽然他们绝大部分买不起名牌,却也知道穿上名牌就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那些什么“阿迪达斯”“耐克”“皮尔卡丹”是最受欢迎的。

冯爱芝则在人们都挑了可意的东西走了之后,才走上来,在那些捐助的书藉那里挑一些自己喜欢的,这就是她生命中的精神食粮了。

她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围炉夜话》,一个清朝农村里的文人在冬夜里,一家人围在一起,听长辈讲一些为人处世的道理。里面有两句话让她记忆犹新:家纵贫寒,也须留读书种子; 人虽富贵,不可忘稼穑艰辛。几百年人家无非积德,第一等好事仍是读书。奠定了她与书藉这一生的不解之缘。

她认为,每一本好书都是一个优秀的老师、一个诤友。也让农村这个与世隔绝的“蛮荒地代”不那么让自己难以接受。她想,只要有书读,其他并不重要。有时候她恍恍惚惚地认为自己从前肯定是一只书虫。要不,如何解释,父母不爱读书,是最正宗的那种农民子女,而自己竟然会爱书如命呢。

一家人都知道妈妈这个喜好。而妈妈和村子里的那些个不读书的农妇们是不一样的。许是就因为她爱读书吧。

铺垫了这么多,只是想表明冯爱芝是一个懂道理也明事理的女人,她不会强词夺理,刁钻无赖。同时,她也不是一个滥好人。农村那个环境里,一个女人带着儿女能顶门立户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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